一、姓 名:邓子恢
乳 名:邓绍箕(在秘密工作时曾用过郑建中、老林、老李等化名)
性 别:男
出生年月:1896年,旧历丙申七月九日生
籍 贯:福建龙岩县东肖区龙泉乡泉井村人
二、家庭主要成员(略)
三、主要社会关系(略)
四、革命前的朋友关系(略)
五、参加革命前个人简历:
1913年,在本县省立第九中学读书,1916年毕业,1917年龙岩县用公费考送留日学生,我当时考上,在东京留学一年多,后因犯肺病,公费不够,无法补助,于1918歇学回国,当时家庭生活很困难,父亲是个穷绅士兼中医,收入不能养家,我想在当地任小学教员又薪资很少,乃改学从商,于1918年年底到江西赣南崇义县杰坝圩我堂兄庆昌和店里当店员,一直到1927年才离开。
在这段时期我的思想变化:1915年曾参加过反对袁世凯与日本签订“二十一条”及抵制日本货运动,后又发动反对学校当局无理开除学生的学潮,当时只有空洞的爱国思想。在留日期间,目睹日人对华人的轻视态度,更增加爱国情绪。当时常看康、梁文集,颇受影响。五四运动后看了《新潮》、《新青年》等杂志,思想上起了重大变化。1920年看了无政府书籍,又向往无政府主义,不久看了《共产党宣言》乃信仰共产主义。1922年看了《向导》报,知道中国有共产党组织,曾写信给陈独秀,要求入党,未获答复。
1921年上半年我回家,在本区任小学教员,曾联合本县进步青年组织“奇山书社”,目的在于团结新青年,传播新思想,当初参加书社的有200多人,成为后来大革命时期国民党的骨干。1923年我又回家,当时就在“奇山书社”的基础之上出版《岩声》报[1]。此报主要是暴露当时军阀官僚与土豪劣绅贪污舞弊,压迫人民的黑幕,并从中介绍社会主义思想。此报在厦门出版,在龙岩、南洋、漳厦、潮汕、广州、赣州、南雄及有岩侨所在地区销行,当时影响颇大。
1925年我又回家,当时厦门有国民党组织,由友人介绍我加入了国民党,并在龙岩发展了几十个党员,成立党部。是年秋我回到崇义,又在当地发展了国民党员。1926年秋,北伐军占领赣南,崇义解放,在杰坝墟成立区党部,我任常务委员。这就是我在入党之前的思想变化过程和参加社会活动情况。
总结此时期我的思想是由爱国主义进步到信仰社会主义,这主要是受五四运动及革命书报的影响,但由于我家庭的贫苦及所受旧社会种种压迫有极大关系。
六、入党情形:
我是1926年12月在江西崇义县加入中国共产党,没有候补期,介绍人是陈赞雍[2](崇义人),他是崇义县支部书记。
七、入党后参加工作的情形:
1、第一次大革命时期
1926年入党后即在江西崇义县杰坝墟从事农民运动,一方面利用国民党的公开招牌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对农民进行个别谈话。当时崇义县长蔡舒很坏,党支部决定在1927年五一节发动群众示威游行,口号是:“反对苛捐杂税”。但此消息被蔡舒知道,蔡即下令戒严,我们仍号召农民照原计划进城。当时支部指定我为宣传鼓动员,参加了这次大会,并与陈赞雍同志领导示威游行的群众冲进县衙门,把蔡舒逮捕起来,之后即成立崇义县临时行政委员会,我任委员。不久蒋介石“清党”军进入赣南,蔡舒即勾结当地土匪攻城破监,进行白色恐怖。我那家商店即被没收,我被通缉。我的堂侄邓秋源被捕坐监,以后牺牲。我因事先化装逃走,得免于难。
当时在龙岩也通缉我,因此我回到瑞金在同乡店里住了一个月,于7月间才回到龙岩,经过旧同学接上了党的关系。我一回到家里,我村里农民都来见我,但他们不是诉土豪劣绅迫害之苦,而是诉当时国民党党部之苦,因为1927年2月间以我们党为领导的国民党县党部进行烧神运动,把我们邓家所供奉的铁山庙阎罗天子烧掉了。这件事引起了广大农民的反感,4月间龙岩“清党”时反动派即借此机会煽动农民打县党部。当时岩平宁监察署专员张旭高同志[3](共产党员)出走时,我们家里农民还赶到山上去抓他。我回来后他们便大骂张旭高这批人,说这批人没有帮我们做什么好事,却把阎罗天子烧掉了,这对我们邓家很不利。
我当时看到这种情况,只好先批评张旭高一顿,说这批青年人幼稚,做事不踏实,为什么烧阎罗王呢?阎罗王对我们农民没有什么害处,害我们农民的不是坐着的阎罗王,而是站着的阎罗王,是杜连茹那些土豪劣绅,他们每年替军阀派捐派款,派兵担,收重租,放高利贷,榨了我们多少钱,害我们吃了多少苦头。这些站着的阎罗王才是我们农民的死对头。我们一年辛辛苦苦,但赚来的钱都给这些人敲去了,因此农民一辈子穷,再拜菩萨也翻不了身,只有革命,把土豪劣绅打倒才能翻身。
说到这里,群众情绪立即转变,我抓住这个机会即问大家今年收成如何,大家说,不很好,我即提议“硬租减一成,软租减二成”。大家都赞成,但是说收租人不肯没有用。我提议组织农民协会,大家一条心,大家一致这样做,肯减的就减,不肯减的就欠,决心不交足租。这个时候群众便高兴起来,因为此时正是割早稻的时候,减租正是农民最迫切而且也是最实际的利益要求。从此邓厝就开始减租。以后这个消息传到各乡,各乡群众都来找我,请我到他们乡里去演说。我的演说内容主要是说明农民贫苦是由于受剥削,不是什么命运坏,农民要过好日子,只有组织起来实行减租减息,打倒豪绅。这对当时农民起了很大的启发作用。
当时由于农民运动的发展及军队调防,龙岩白色恐怖稍趋缓和。但当时龙岩还有一批共产党员被关在监狱里。那时上杭国民党已经恢复,县党部掌握在我党手中,因此经省委罗明[4]指示,龙岩支部要我组织一个代表团到上杭,向上杭驻军蓝玉田请愿(龙岩军队是上杭派来的),要求释放被捕同志。此次请愿成功了,被捕六人一齐获释,这样即结束了龙岩白色恐怖的局面。
当时福建“清党”后的国民党省党部有龙岩人(詹调元)在内,委派“左派”分子苏庆云(九中同学)到龙岩重组县党部,其中宣传委员谢宝萱、组织委员郭滴人[5]均为共产党员。为便于公开活动,我任县党部秘书,与郭滴人同志共同负责工人运动与农民运动。当时龙岩正处在新旧军调防交接时期:陈国辉匪军新来,与当地豪绅关系尚未融洽,情况未摸清;龙岩豪绅新派老派之间又有矛盾;而4月“清党”之后的白色恐怖刚被冲破,农民运动正在恢复。因此,当时龙岩党的方针,主要是乘此机会利用国民党县党部这个合法机关,公开开展农民运动,以实现“二五减租”,使农民得到实际利益(从1926年龙岩解放以后,虽有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宣传“二五减租”,但农民并未得到实际利益),以加强党在农民中的影响,建立党在农村中的阵地。
为了便于公开活动,避免过早引起驻军干涉,我们未公开提出反对陈国辉和“反捐税”的口号,而只提出“合理负担”的口号,即反对捐款按户口分摊,改为按田亩摊派,有些地方则由祖宗公产摊派。这个口号不仅得到农民的拥护,而且也得到中小地主和商人的赞助。对土豪劣绅,我们也采取分化办法,只提出反对杜连茹口号(老派首领)而不公开反对郑丰稔(新派首领)。在农会组织上则采取“个别发展扎根串连”办法,并实行双重组织形式。一般农会都有秘密和公开两套组织,先由积极分子组织秘密农会作为基础,以后再由秘密农会发展成为公开农会。在发展步骤上先在一个乡打下基础,而后再由这个乡向四周发展,这就叫做“波浪式发展”;与此同时又派人到别区去做好一个乡,让他逐步发展,这就叫做“跳跃式发展”。这样乡与乡、区与区之间的群众运动就逐渐联成一片,这就叫做“由点到面、点面结合”。当时凡是这样做的地方农会就比较巩固,农会领导人也比较纯洁,减租和合理负担也比较易实现。
由于当时党的方针和作法对头,所以工作进展很迅速,从六七月秘密农会恢复起到11月中旬,在全县三分之二以上地区都组织了农民协会,有农会组织的地方都实现了“二五减租”和“合理负担”。农民第一次得到了实际利益,对我们干部信仰很高,打下了党在农民中的组织基础。现在看来,当时龙岩党的方针是正确的,工作是踏实的,策略是灵活的,因而成绩也是很大的,这对以后龙岩革命斗争能够长期坚持起了很大的作用。当时主要缺点是阶级观点不明确,只知道依靠农民与豪绅、地主、军阀作斗争,而不知道在农民中要依靠雇、贫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因此,后来农运发展到高潮时期,便有不少农会为富农中农所领导,这就留下以后新的白色恐怖一来,有些农会即自行瓦解的根源。此时我在党内担任支委,到11月蒋蔡[6]军队南下,经过龙岩转入广东,此时陈国辉匪军退漳平,我们在龙岩城组织农民暴动。以后陈匪回来又实行白色恐怖,我又被通缉,即转入地下工作。
2、闽西苏维埃时期
自从1927年11月以后,我被敌人通缉,转入秘密活动。当时各区的农民协会在白色恐怖下都被迫解散,有的自行瓦解,只剩下东肖区农民运动尚在继续发展,由“二五减租”转到反捐税,向豪绅家长算公尝账,并在农民中公开宣传土改,开始在农民中吸收党员。其他各区也在秘密发展党员,并逐渐恢复秘密农会。此时期斗争最激烈的是东肖区后田乡,它不仅完成二五减租,算旧账,而且实行了禁粮出口、办平粜,因此引起该乡地主的反对,并派人暗杀农会同志。我们便于1928年阴历二月十三日晚将被收买从事暗杀的流氓枪杀,乘机收缴反动武装,烧毁田契、账簿、契约,并没收分配粮食,这就是后田暴动[7]。二月十九日陈国辉匪军派一个团前来镇压。我们领导农民武装抵抗后即组织游击队退出后田,这是闽西游击队组织的最早一个。以后便依靠这个游击队分散活动,打死反动头子,向土豪筹款,并秘密发展党。
3月间省委调我到上杭北四区傅柏翠[8]家乡工作,并任上杭县委宣传部长。当时蛟洋斗争已由禁粮出口,办平粜,退租,进到处罚反动地主,农民运动正在高涨,但由于傅柏翠的反对,没有进到土改,因此我回到上杭县委工作。6月间永定暴动,以张鼎丞同志为首的永定溪南里的农民发起攻城暴动,城已攻破,但反动军队占据了制高点未消灭,我们暴动队伍又退出来。
此时上杭县委派我到永定县委,见了县委书记罗秋天与张鼎丞[9]同志,此时溪南农民已由反对屠宰捐运动,转到武装防匪,再转到借粮运动,最后进到攻城暴动,群众情绪异常高涨,正是发动全面土改的最好时机。我向县委建议,立即进行土改,但县委犹豫不决,后请上杭县委书记郭××[10]前来共商后,才下决心。当时便集中农民武装,组织红军三个连,成立营部,张鼎丞同志为营长,我为党代表。这是闽西红军最早的一个营。队伍组成后便分头在溪南里各区乡逮捕反革命,收缴反动武装,烧契约,杀猪分粮,人心大快。第三日敌人便进攻,但无内应,只好烧杀后退走。我们接着便在各乡召开群众大会,选举人民委员,成立苏维埃政府,宣布抗粮、抗租、抗捐、抗税、抗债,然后召开区农民代表大会,成立区苏维埃政府,讨论废租、废债及分田办法。一周之内,便在溪南里一万多人口的地区分完土地,这是闽西第一次分田地区。
这个时候我对土地革命毫无经验,中央也未发布过什么土地纲领,省委也没有指示,我当时只懂得一个原则,就是要满足贫苦农民的经济要求,以达到争取群众大多数的目的,在土改做法上只知中央有两条方针:一是按人口分田,一是按劳动力分田。那么当时我们的分田办法从哪里决定呢?唯一的办法是靠农民代表会议大家来商量,由大家提出问题,再由大家讨论想办法,以后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作最后决定。当时所提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有以下几点:(一)哪些土地应该没收?结论是所有土地都拿出来分配,只中农多一点土地的不动;(二)土地按人口平分,还是按劳力强弱分配?结论是按人口平分,地主富农和中贫农一样分田;(三)分田是以区为单位分配,还是以乡为单位分配?结论是以乡(即村)为单位分配;(四)乡与乡之间如何分界?结论是界限不好划,应该按照各乡原耕分配;(五)是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还是全乡打乱平分?结论是按各人原耕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不要打乱平分;(六)山林分不分?结论是山林为各乡各村公有;(七)水利灌溉如何处理?结论是照旧例,水随田走,不公平者个别调整。
这些办法现在看来基本上是合理的,与后来中央公布的土地法基本相同,当时大家也都满意。从此可见从群众中来的东西,就能到群众中去,而且大体上是合情合理的。以后闽西各县土改一般都按照这个办法进行,从此也可见不怕没有经验,只要依靠群众大家出主意,只要与群众商量,只要根据大多数群众意见加以总结,不要个人自作聪明,不要主观主义命令主义,任何事情都可以有办法,都可以克服困难。这是走群众路线的结果。
8月间岩杭永暴动武装集中到溪南里,编成中国红军五十七团,张鼎丞任团长,我任党代表,并成立闽西暴动指挥部[11],张任总指挥,我和傅柏翠副之。由于敌人不断进攻,我军向外出击,并因缺乏军事人才,军事上没有取得大胜利,没有消灭敌人,乡村不断遭受摧残。岩杭武装集中不久,又因傅柏翠动摇,要求回家,最后将岩杭武装分散回去。到是年年底,群众情绪开始降低,反革命与当地地主用妥协办法引诱农民,声言:只要张鼎丞离开,各乡推选保甲长,便可相安无事。土地不收回。许多群众被其引诱,纷纷向我们要求与敌妥协,并派人秘密谈判,当时我们曾杀死两个派去谈判的人,群众即大为不满,说:“你们既不能保护我们,又不准与敌人妥协,这样下去怎么得了!?”为了争取群众,用事实来教育群众,我们决定张鼎丞同志同特委机关一起退出溪南,留下干部同群众一起与敌人进行合法斗争。
此时特委派我回龙岩,龙岩工作已恢复,许多乡村已有秘密农会与党团组织,我回去之后,组织又有更大发展,城内工人中也有组织,并召开第一次全县党代表大会。1929年2月间朱毛红军[12]打下长汀,龙岩震动。我们即乘机在龙岩城内及各区乡、马路两旁散发了传单、标语,号召农民起义,打倒陈国辉,响应红军来岩,这样就更推动了工作发展。实际上各区乡晚上是红色世界,有许多乡村实际上是我们当政,并发展了武装。
1929年3月间我回到特委,此时特委设在上杭城水南,我任特委书记,当即将闽西敌我情况写报告送往长汀,要求红军来闽西活动,不久便接毛泽东同志来信说红军要来闽西。我们即通知各县准备,届时暴动响应。5月间红四军打下龙岩城,以后又攻下永定,最后歼灭了卢新铭、陈国辉部队。从此闽西六个县农民便到处暴动响应,成立革命委员会,实行土地革命。此时,我兼任龙岩县革命委员会主席。
1929年7月间召开闽西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总结过去工作,规定今后任务。当时毛主席住在闽西特委,直接指导这次会议。他听了我们工作报告之后向大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闽西苏维埃区能不能坚持?能不能巩固?到会代表对这个问题都无法解答。最后,毛主席指出闽西苏区能够坚持和巩固的六大条件:(一)是闽西有八十万群众经过长期斗争,最后暴动起来了;(二)闽西各县有了共产党,这个党与群众建立了亲密联系;(三)闽西各县已建立了人民武装,红军赤卫队;(四)闽西有足够的粮食可以自给;(五)闽西处于闽、粤、赣边沿,山岭重叠,地形险阻,便于与敌人作战;(六)敌人内部有矛盾,可以利用。毛主席这个指示提高了闽西全党,并明确了当时闽西党的总任务是巩固闽西苏区根据地,并有阵地的向外发展。
1929年12月底,敌人进行闽、粤、赣“三省围剿”,红四军在召开古田会议之后便离开闽西。张鼎丞同志组织第四纵队编入红四军,随军出发,我们仍在闽西坚持。1930年年初,敌人撤退,闽西局面大为开展,我们便在各县扩大武装,并于3月18日在龙岩城召开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闽西苏维埃政府,我被选为闽西苏维埃主席。嗣将各县赤卫团编成六个团,成立中国工农红军十二军,我任政委,并开办红军学校,训练军事干部,政委亦由我兼。此是1926年以来闽西革命局面的全盛时期。
1930年6月间党中央执行立三路线,要闽西红军进攻广东潮汕,十二军政委改由李力一担任。当时我们不同意打潮汕,而主张集中力量肃清团匪,保卫夏收,巩固根据地,逐步向漳州发展,但李力一则坚决执行“立三路线”,中央又一再催促,因此红十二军两次出击,军事上连续失败,以致士气不振,逃亡日众,内地民团土匪纷起。加上当时夏收后农民纷纷将粮食上市出卖,致造成粮食跌价,比较富裕之家则以廉价收购粮食,胜过种地,“谷贱伤农”这对贫农是很吃亏的。当时我们采取行政上冻结粮价办法,抑制粮价下跌,但结果无效,因此,我们便执行反富农政策,组织雇农工会,增加工资,对富农所分土地实行抽肥补瘦(这是对的),并向富农筹款办粮食调剂局,以现款向市场按定价收购粮食,以稳定粮价;并设立闽西工农银行,发行钞票,实行低利贷款,以与高利贷者作斗争。因此引起富农不满,中农动摇,反革命乘机活动,接着就进入盲目肃反时期。是年底,反革命进攻,龙岩城失守。
总结这一时期,我们由秘密工作转到公开活动,群众斗争由细小斗争转到武装暴动,土地革命,打倒地主,夺取政权。在今天看来当时党的路线是正确的,我在此时取得了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学会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解决了以前从未解决过的许多问题。但当时对“中立富农”这个政策仍不明确,认识模糊,因此,当时在反富农政策上过左,而在干部政策上对地富出身的知识分子又警惕性不够,随便任用。如当时的林一株[13]被任为闽西苏维埃政府的秘书长就是很不妥当的。我离开闽西以后,当时的教条宗派担负党的领导,又用林一株为肃反主任,致在肃反中造成很大恶果。虽然肃反时我已离开闽西,但由于开始用人不当,我也应负一部分责任。
3、在福建沿海秘密工作时期
1930年9月间,福建省委为了开展其他地区的农村工作,把我调到省委,任省委巡视员,前后一年半之间,我在四个地方工作过(即:莆田、福安、连江、漳州)。首先在莆田工作,到莆田时是11月间,当时莆田只有学生运动,没有农民运动,在盲目的“立三路线”之后,学生运动已消沉下去。当时莆田工作只在山里保存了十多个人的游击队,我到了之后,游击队很快发展到五十多人。当时采取了打土豪分粮食发动群众的办法,省委又派了两个军事干部,来领导游击队,但那两个人不行,在一次同敌人战斗中,游击队被打垮了,这两个人与当地游击队的领袖陈天章同志[14]都被敌捕去,队伍除伤亡、逃跑外,只剩下十几个人,在当时的环境下只好分散各地做秘密工作。现在看来,当时在没有农民运动的情况下,过早地采取打土豪分粮食的办法,是不妥当的。
1931年省委调我到福州,不久我就到福安巡视工作。当时福安虽有县委,但县委书记是豪绅子弟,情绪消极,毫无工作。当时我住在乡下马立峰同志[15]家里。马同志是贫苦学生,在那里当小学教员,情绪也很消极,根本不谈工作,以后我只好自己动手进行农民工作,在农民中宣传土地革命,宣传抗租抗债,农民深感兴趣,从而鼓动了马立峰同志的积极性,很快即组织起秘密农会,并发动了形式上是拖债的抗债斗争。此斗争胜利更促进了农会在邻乡的发展,不久又发动了禁粮出口、办平粜转到借粮的斗争,农会便迅速发展到全区,以后这个地方成为闽东的游击根据地之一。是年8、9月间我又到连江工作,当地只有一个党员,也是小学教员,组织了一些秘密农会,但没有斗争,工作停顿,农会情绪消沉。我到之后就召集农会积极分子,提出了减租斗争,群情兴奋,农会又重新发展,几天后就发动了减租斗争。此次斗争又获胜利,组织也很快发展了,这个地方以后也成为闽东游击区之一。
1931年12月省委调我到漳州工作。当时漳州已有四、五十个人的游击队,但只限于军事活动,打土豪筹款,有时为群众抱不平,枪杀反革命,而没有去发动群众的日常经济斗争,游击队存在很久,但发展很慢。我到了以后主要是克服单纯军事观点,说服他们把游击队分散作群众工作。当时分了三个队:一队到海澄石码;一队留在漳州南乡;一队派到漳浦。1932年1月间漳浦这一队在小山城组织了秘密农会,并发动了反捐税的斗争,我同游击队长王占春同志[16]和县委书记李金发同志[17]便移到小山城亲自领导这一斗争。这个斗争是由合法斗争开始,由要求减少航空捐,被当地国民党县政府拒绝后即转到不缴航空捐,最后转到武装抗捐,再转到取消本乡豪绅的私设税款,并转到退租。这些斗争胜利很快地发展到附近各乡,不久即引起国民党的军事进攻。我们游击队领导了群众坚决抵抗,最后我们退出,群众被摧残。但敌人退去之后,我们工作便马上恢复,这个地区即变为我们的游击据点。到4月间,以小山城龙岭为中心的群众斗争又迅速地发展起来,当时正在春荒,主要斗争是由禁粮出口转到办平粜,由平粜转到借粮,由借粮再转到分粮。5月间,红军打下漳州,这个地区便进到土地革命,成为以后闽南游击根据地的中心。
总结这一段的经验是:
(一)农民运动必须要有适合群众当前迫切要求的经济斗争,而这种斗争又往往急转直下很快转到武装斗争,因此,农民运动与游击战争两者必须密切结合。
(二)发动农民群众斗争,必须争取初战胜利,要正确估计敌我力量对比,估计主客观条件确有胜利把握才可以发动斗争,如估计不可能胜利,宁肯再等待新时机到来。
(三)乡村农民组织必须建立在雇贫农基础之上,以后再去吸收中农,这个时期我所到地方的党员,凡是比较富裕的都消沉畏缩,以后都是经过贫苦知识分子组织了雇贫农,才发动了斗争,发展了组织。这对我的阶级观点是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四)要注意统一战线,既善于中立富农,又善于分化地主,要善于利用流氓和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而又不去依靠他们,不为他们所利用。
4、苏维埃中央政府时期
1931年中央苏维埃政府成立,我被选为人民委员兼财政部长。1932年红军撤离漳州时我便奉毛主席之命随红军回到苏区,两年半时间都在中央财政部工作,统一了苏区财政,建立了各种财政制度,如税收制度、会计制度、金库制度等;培养了一批财政干部,支持了红军在反对四次围剿和五次围剿的经费支出。这个时期因为苏区不大(当时只有近300万人口),敌人封锁,战争激烈,军费浩大。当时的财政收入只有土地税、商业税,向土豪罚款等办法,赤字很大,就用发行钞票来弥补应付,因此就受到当时党中央的批评处分,降为副部长[18]。但我受处分之后,钞票发得更多,因此我认为当时的处分是不适当的,但我个人并未因此影响情绪和工作,一直到中央苏区失败为止。
5、三年游击战争时期
1935年2月间,我奉命随瞿秋白、何叔衡等同志回闽西,由福建省委派一个排武装护送我们,中途被敌人四个连包围,护送队伍先我们撤走。瞿秋白同志因病不能走,我同何叔衡同志由山上冲下来,何在中途牺牲。我追上队伍回到省委,适遇陈潭秋、谭震林同志带一个主力营回闽西,我便与他们同行,沿途受敌人追击、阻击,备受艰险,队伍损伤很大,将近半月才回到永定,与张鼎丞同志的队伍会师。当时又受敌人包围,队伍损失过半。以后敌人连续搜山,情况非常紧张。为避免损失,我与张鼎丞、谭震林、方方诸同志在永定召开了第一次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会议之后便分开行动,谭往上杭,张住永定,方方回到岩平宁,我到永东县(永定东部)。
9月间敌人采取“移民并村”筑碉封锁的新政策,企图逼使我们队伍与群众分离,来消灭我们。此时我们队伍损失不少,为讨论对付敌人的新政策,我到永定与张鼎丞同志会合,发出指示后便和张于1935年底转到上杭与谭震林同志会合。此时适得中央抗日反蒋的新指示,乃在杭召开了第二次军政委员会会议,推举张鼎丞为主席,我和谭震林为副主席,并决定推行统一战线政策,用军政委员会名义发布了六言布告,号召闽西各界人民团结一致抗日反蒋,部队停止打土豪,并采取革命的两面政策,争取保、甲长,争取民团壮丁队,争取白色碉堡,开展群众工作。部队则采取集中打击敌人,分散争取群众的灵活作战的办法,取得很大的胜利。此时敌人主力李默庵第十师北调,新来敌人新十师甚弱,我们队伍比较集中经常打击敌人,歼灭民团壮丁队,胜利更大。
因此,1936年上半年,群众情绪高涨,敌人恐慌,我们工作迅速开展。有许多保甲长与碉堡为我们所争取,各县组织了游击队、义勇军,许多乡村组织秘密游击小组。此时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移到龙岩,我与张、谭等都到龙岩。西南事变[19]爆发,蒋军由龙岩向广东进攻。此时我们对情况分析有毛病,估计蒋、陈战争可能延长,因此我们在军事上争取集中力量待机打击敌人,而没有乘此机会去发展新区,政治上在山区分田,发动了民团兵变,焚毁碉堡。显然这是“左”倾冒险政策,实际上这是破坏了我们自己的秘密工作,破坏了统一战线,因此就造成以后的困难局面。9月以后陈济棠失败,蒋介石在平定广东之后便调粤军来闽西。此时我们在军事上又采取了冒险政策,将岩永杭武装集中在永定,企图予粤军以迎头痛击,以便先打后拉,结果部队受了损失,最后仍各回原地分散活动。
1937年春,我们的处境较困难,此时中央向国民党三中全会提出“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建议。我们又得到香港南方工委来信,要我们联合粤军抗日,乃于4、5月间在永定召开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紧急会议,公开提出“拥蒋抗战”、“愿与粤军和平合作,共同抗日”等口号,并通过各种社会关系和同乡关系,写信给旅居漳厦一带的岩永同乡,发动一次和平运动,表示我们愿与国民党合作,实现国内和平,枪口一致对外。此时正是中日关系紧张,全国抗日高潮,我们发此信,深得各地旅外同乡拥护。他们写信给粤军劝和,并汇款接济我们。6月间我们便经过统战关系派谢育才同志为代表到漳州去会见粤军一五七师师长黄涛,7月间我代表闽西南军政委员会到岩城与粤军旅长练惕生谈判。
从此谈判成功,双方停止战斗,我们停止打土豪。8月间我们部队在龙岩、永定分两地集中,改编为闽西人民抗日义勇军。但粤军与我们谈判是有阴谋的,企图把我们队伍编入粤军,我们拒绝。10月间又命令我们队伍经漳州开厦门前线,企图中途消灭我们,我们即要求不经过漳州城,而取道平和到漳浦前线单独作战,并印发告别闽西父老书,以示决心。敌人知道我们不受骗,又来电要我们停止出发。
这场斗争我们避免了危险,又取得了群众的同情。敌人看我们不就范,乃由当时闽西专员张策安停止发饷来威胁我们。我们即藉此向地主、商人借款,因此更促成闽西地主商人对张策安的反感。12月间新四军军部宣告成立,蒋介石终于最后答应闽西南红军编入新四军为第二支队,我与张、谭诸同志乃于1938年3月初共同率队开往前线。
总结这个时期的经验是:
(一)必须有坚强的武装,进行灵活的游击战争,这个时期没有武装一切都是空话,每一次出击胜利群众就兴奋,地主富农就老实,反革命分子即恐慌,两面派分子就更加靠拢我们,如果失利则相反。
(二)必须有群众斗争配合,在这个时期的群众斗争主要是利用合法,但要与非法斗争相结合,要尽可能积极争取公开活动,但要与秘密工作相结合。
(三)要充分利用两面政策,争取两面派,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不利用两面政策就不可能掩护群众斗争,游击队也难以活动。
(四)党的组织必须建立在贫农的基础上,这个时期,凡是中农成份的党员,中农领导的支部都是妥协畏缩,不敢斗争;凡是贫农党员与贫农领导的支部,斗争就很顽强,而且不断产生游击小组、游击队。
(五)必须慎重挑选干部,必须要有群众信仰的本地干部,通过干部与群众取得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依靠群众解决困难,战胜敌人。
(六)这个时期由于我们给养及兵源补充困难,所以我们在军事上的战略方针是保存有生力量,在战术上我们部队平时都是分散活动,有机会时则集中力量歼灭敌人,战斗之后又马上分散。有时声东击西,以转移敌人注意力,使我们部队得以休息。为了刺探敌军行动,安置伤病员及采购日用品的方便,我们有意识地保存一些灰色据点,在那里不发动群众斗争,不张贴传单、标语,部队不公开活动,使敌人不注意,而便于我之隐蔽活动。
6、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3月初我和张、谭两同志率领新四军二支队经过赣州、吉安,转到皖南。当时我担任军政治部副主任,兼民运部长,同时兼任东南局的民运工作。当时我们协同皖南地委在军部驻地周围乡村发动农民的减租减息斗争,是年9月间我到江南视察工作,经过一、二支队地区都帮助发动了减租减息斗争。当时江南地区国民党没有部队,只有些县区政权在那里抽捐派款,收编土匪,压制民众,对敌人则东逃西躲。群众迫切要求新四军把他们武装起来保卫家乡,我们队伍则战斗频繁,兵员不充实,军饷不足,武装不够。因此,我们在江南同一、二支队负责人商议,就地组织游击队,收缴土匪武装,扩大兵员,并设法征收税款,以补充我们的军费,我这种主张以后受到项英、袁国平的批评,他们说我是“人、枪、款”主义,是破坏统一战线的冒险政策,甚至不准我们发动农民的减租减息,说我们在抗战中依靠力量不仅是农民,而且有地主,这种“人、枪、款主义”与减租减息会吓倒地主,使自己孤立。
1939年4月底我和叶挺军长到江北解决高敬亭[20]问题。高系四支队司令,是红二十五军北上以后在鄂、豫、皖边区坚持游击战争的领导人。但在和平合作以后,一贯不执行中央路线,中央派去大员也遭拒绝,把部队视为己有,拥兵自卫。中央和军部要四支队开往淮南路东敌后抗战,高不执行。军部于1938年冬即派张云逸同志过江,说服高敬亭执行指示,高不理睬,把主力团留在大别山。经过郑位三、张云逸同志的工作,四支队的干部和部队都愿开往敌后抗战,只是高敬亭个人不肯。高贪污腐化,用人唯亲,在干部中信仰不高。我们到江北后,沿途视察部队,传达中央和军部的指示,部队情绪很高,干部也赞成,因此,我们就在四支队司令部召集高干会议,决定部队东开计划,当时高也赞成。会后我就同叶军长前往淮南路东。但事后高又改变主意,要九团停止出发。因九团团长坚决执行会议决定与军部命令,高无法制止,乃将部队东开。我们在东进途中就知道七团团长(杨)与政委(曹)携款潜逃,这两个人是高的亲信,在部队中毫无威信,他二人潜逃后,更激起了七团干部对高不满。
我们到后便召集干部会议,传达中央与军部指示,开展反杨(团长)、曹(政委)斗争,但干部却诉起高敬亭之苦来,说高任用私人,乱肃反、贪污腐化,违抗中央命令,要求军部将高撤职,因此,七团便由反杨、曹斗争而转到反高斗争。我们到十四团后,也是如此,九团开到以后,干部反高情绪更为激昂。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就看出高的品质恶劣,并已在部队中完全孤立,因此,即将情况电报中央和军部,建议把高撤职,将高逮捕起来,改组四支队,同进将周骏鸣所属之第八、第十、第十五团编为第五支队。
高敬亭问题的解决为江北抗战打开新局面。不久,军部便成立江北指挥部,以张云逸同志为指挥,徐海东、罗炳辉同志为副指挥,我为江北政治部主任,张劲夫为副主任。1939年10月间,刘少奇同志奉中央命来江北组织中原局,江北部队归中原局领导。少奇同志来后传达中央向敌后发展,在敌后放手扩大新四军,放手发动群众,独立自主地开辟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总路线。这个路线振奋了全体干部的积极性。当时就定出扩军计划,要各团与地方党委大量发展游击队,准备应付国民党的新磨擦。此时游击队迅速发展,凡是游击队建立的地区,群众也随之发动,统一战线也随之开展,乡保政权也随之改变态度。
1940年3月间蒋介石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广西军便在津浦路西向我发动进攻,接着津浦路东韩德勤也调集十个团兵力向我进攻。此时,我主力部队六个团由刘少奇、张云逸、罗炳辉、赖传珠诸同志领导开往津浦路西对付广西军,路东只留下十五团一个营及一些地方游击队,归我和周骏鸣、郭述申等同志领导钳制韩德勤,在半塔集坚持了十天战斗[21]。以后路西部队回头,加上我江南增援部队前来,才把韩德勤部队打退,赶到淮河以北。从此,津浦路以东,淮河以南,长江以北,运河以西的淮南苏皖边区便在我掌握之下,我们乘此时机便颁布减租减息纲领,并将大别山撤出的大批干部分赴各县,发动群众减租减息斗争,成立民主政府,组织人民抗日武装(县区抗日自卫队)。并于5月间组织淮南路东人民抗日联防办事处,我为主任,方毅同志为副主任,这是华中敌后第一个抗日民主政府。
1941年年初皖南事变,军部被歼,新的军部在苏北盐城成立,我调往淮北工作。不久彭雪枫同志所领导的六支队从路西移驻路东,编为第四师,彭为师长,我任师政委并兼淮北党、政、军委员会书记,以后改为淮北区党委,我兼区党委书记,刘子久、刘瑞龙同志为副书记,便在淮北开展农民群众的减租减息运动,具体口号是:“三七分租,分半给息”。此时,淮北某些干部有一种不正确的认识,认为在抗日战争中地主阶级是革命的,因此应该与地主合作抗日,特别是在边沿区应该通过地主来组织抗日武装,减租减息斗争也应该缓和一些,改为“让租让息”。这些同志不懂得在抗战中固然我们要与地主进行统战,争取开明士绅,参加抗日民主工作,但这种开明士绅只有在农民群众充分发动以后才可靠,否则农民没有发动,他们往往在敌人强大压力之下就会妥协投降的。
正由于地方干部中存在这种非马列主义的观点,所以当时有许多区长与区的武装大队长掌握在地主手里,地主利用大队长名义擅自委任中队长发展武装,并在群众中派捐派款,这样的地方群众也就无法发动,地主仍然占统治地位。而当时淮北情况由于四师在津浦路西与蒋军作战受挫,转移路东以后,蒋军时有东进可能。因此我们除了增加防御部队之外,便着重在地方改造这种地主所掌握的武装,并由四师部队派出大批干部去担任县区武装领导,以配合群众的减租减息运动的开展。在敌我相持的游击区,则组织武工队,领导游击战争,并领导群众进行所谓“推、拖、摩、和、滑”的合法斗争。另一方面采取革命两面政策,争取伪军、伪乡保长为我利用。在敌强我弱的敌占区则采取长期隐蔽政策,做些秘密情报工作,策反工作,建立地下组织。从此,淮北根据地便逐步发展和巩固起来。
1942年9月间敌人派了一个师团对淮北根据地进行了三十天大扫荡[22],我部队与地方武装并未受损失,依然坚持下来,敌人不能在淮北建立据点,在我军打击与群众的合作情况下不得不最后撤退,这就说明当时改造地方武装发动群众是正确的。淮北的农民运动虽然发展起来,但与其他根据地一样,存在着“三起三落”状态,每到春夏季农民运动就蓬勃发展,特别是1943年群众中自发的“反霸”、“算旧账”和“退租退息”运动形成很大的高潮,农民的要求是经过退租退息算旧账等斗争一直到把地主土地拿出来,实际上解决土地问题才甘休。这样当然就要产生一些过火行动,因此一到冬天我们看到这种过火行为,便进行纠偏,并对开明士绅加强统战工作,以缓和紧张局势。这样一来对农民运动就起了泼冷水作用,农运不免受到影响,但一到春夏荒到来,我们看到农民运动低落,地主嚣张,又转而撑农民之腰,再鼓起退租退息运动。如此反复循环,一直到1946年“五四”指示时才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这就叫做“三起三落”。
1943年淮北地方党与部队干部集中力量进行整风运动,和部队的三大民主运动,整风方法是由各级干部从上而下地介绍自己的历史,工作上作自我检讨,然后再从下而上地开展批评,一般不采取大民主运动,所以没有出什么乱子。只个别地区发生错斗错捕现象,这就是所谓“泗阳案件”:当时由于泗阳县委领导上的主观主义和“逼供信”的错误做法,在泗阳一个县内(不到十万人口)逼出了1400多国民党三青团员,逮捕了几百人,范围涉及到大多数县区乡三级干部及部队连排班干部,一连四次破获了所谓“三青团县委”机构。
当时我们怀疑这个案情,我与梁国斌同志便亲自审查这个案件,审查讯问结果,发现所谓证据完全是假的,所谓人证与口供完全是逼出来的,一经讯问便大哭翻供。最后区党委做结论,肯定全部案情是假的,乃把案情公开宣布,逮捕者全部释放,并作自我批评,对主持此案的主要负责人予以适当处分。群众欢欣鼓舞,对党的信任更加提高了。几年后的历史证明:当时被诬为三青团的同志都是好人,对党是忠实的,对敌斗争是坚决的。事实也证明当时区党委的结论和处理是正确的。这一年我亲自深入部队,参加了部队的三大民主运动,对部队的政治工作有进一步的体会。
1944年敌人占领豫东,蒋军溃退,彭雪枫同志奉中央命令率四师部队西进,恢复淮北路西地区。彭在作战中牺牲,继任师长张爱萍、副师长韦国清继续指挥部队扫除敌伪,打开路西局面。此时淮北路西路东局面大为开展,地区扩大。我们并在淮北路东各县成立十个独立团,各区成立区中队,各乡建立民兵基干队,这是以后解放战争中部队不断得到补充的一个后备力量。
这个时期我们的主要经验是:
(一)在敌后放手扩大八路军新四军游击队,放手发动群众,独立自主地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是保证抗战胜利并保证后来解放战争胜利的根本路线。象项英、袁国平那样不敢深入敌后,不敢扩大部队,不敢发动群众,从而不敢也不可能独立自主地建立根据地,而只是依靠国民党抗战,依靠与地主合作,而求得统一战线的巩固,这种新投降主义是导致皖南事变并导致军部被歼皖南失败的主要根源。
(二)这个时期民族矛盾是主要的,但农民与地主的阶级矛盾仍然存在,日本人想通过地主阶级来统治农村,特别是争取大地主和地主当权派作为汉奸维持会的社会基础,国民党也是通过地主阶级维持他的统治,来与我争夺敌后政权,因此我们就必须放手发动农民,武装农民,孤立和打击地主当权派,来铲除敌人和国民党在农村统治的社会基础,敢不敢放手发动农民,牢固地依靠农民,这就是当时中央正确路线和右倾投降路线的主要分界线。
(三)正因为当时民族矛盾是主要的,阶级矛盾是次要的,因此我们固然要放手发动农民群众,打下抗日民主政权的社会基础,但我们又不能象一二次国内战争时期一样实行土地改革,完全消灭地主阶级,而只能集中火力反对汉奸维持会,打击地主当权派,对一般地主阶级则仍然保护他们的身家性命财产,而只实行减租减息政策。这样一方面便于发动农民群众,另一方面又便于分化地主,争取中小地主中立,并争取开明士绅参加抗战。这就是当时党中央抗日纲领在农村中最基本的政策。
但是要真正实现减租减息,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阶级斗争,因为在历史上地租多少、利息高低是完全由地主决定的,农民并无发言权,而我们现在要改由农民协会来决定租额和利息,这实际上是把地主在经济上的统治权转到农民手里,所以减租减息形式上是经济斗争,而实质上则是政治斗争。因此,任何地方要真正实现减租减息,必须把农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经过农民的坚决斗争,打落地主阶级的政治优势,而确立起农民的政治优势才能办到,任何不发动群众,而想光靠政府下命令或由少数干部包办代替的办法,结果只能是徒劳无功或者明减暗不减,华中敌后多年的历史事实就证实了这一点。
(四)当时华中敌后一般存在三种不同地区,即根据地、游击区、敌占区。这三种地区之所以形成,是决定于当时当地不同的敌我力量的对比,在我占绝对优势地区(一般是农村)便是抗日民主根据地,在敌人占绝对优势的地区(一般是城市)便是敌占区,而在敌我力量相持不下的地区(一般也是农村或敌之铁路线附近)便成为游击区。这些游击区有些不久就变为根据地(如当时的泗五灵凤、邳睢铜、盱风嘉、泗灵睢等地区)[23],有些则在很长时间仍停留于游击区局面,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在于这些地区的党委不善于采取各种方式发动群众斗争,而只是满足于单纯的军事行动,这样我们就只有军事力量而没有广大群众力量的组成。由于群众没有起来,地主当权派就统治一方,而为敌人及顽固分子所利用,这就是伪顽杂处,敌我力量相持不下,而我们不能占绝对优势的主要根源。有些地区我们在军事力量支持下,又发动了群众,对敌伪进行多种多样的灵活的合法斗争,群众逐渐起来,地方武装逐渐扩大,地主当权派逐渐孤立,顽伪政权也随之瓦解,这样就形成了我占绝对优势,而转成为根据地的局面。淮北许多游击区转成根据地一般都经历了这个过程。
(五)华中敌后最大的特点就是敌顽我同时并存,从而形成一个时期的三角斗争局面,这个斗争一直到1943年才终结。当时淮南路西有广西军,淮北路西有汤恩伯,苏中苏北有韩德勤,淮北路东有盛子瑾,在1939年这些地区都是他们盘踞着,从专员县长一直到乡保长都是他们委派的。他们都是霸着茅厕不屙屎,对伪军维持会则明来暗往,互相勾结,敌我不分,对敌人则一枪不响,东逃西躲甚至妥协投降;对群众则苛捐杂税,抽兵派款,采取高压政策;对土匪则利用拉拢,委任收编;对我们初则严加限制,控告诬蔑,后则向敌告密,借刀杀人,最后挑动磨擦战争。很明显这种三角斗争局面如不改变,这种助敌为虐的顽固力量如不消灭,要打击敌人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对顽政策开始是利用新四军合法地位与他们进行统战工作,在统战工作中建立我们党的秘密组织,并在农民中进行工作。而最主要的则是在积极对敌作战剿灭土匪,严肃军纪,及亲密的军民关系中显示我们真正是人民的队伍,取得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这样相形见绌,自然就使顽固分子丧失群众,日益处于孤立状态。
1940年磨擦战争爆发,我们本着毛主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方针,坚决还击敌人,首先集中力量在淮南赶跑韩德勤,苏中黄桥一战,歼灭韩之主力,我苏北局面为之开展。1940年6、7月间淮北盛子瑾率兵进入我淮南路东,被我全歼,盛被俘后我优待释放。1943年春韩德勤率残部侵入我淮北,又被我歼于泗阳县境,韩被俘后我又优待释放。从此津浦路东顽固势力全歼。根据地也全面开展,除了铁路线运河线上及某些县城有少数敌伪据点外,苏北皖北广大农村都成为抗日民主根据地。1944年后淮南路西和淮北路西的抗战局面也随敌之扫荡顽军撤退我军西进而开展,这说明我们对顽政策是完全正确的,这与项、袁路线在皖南的失败适成为明显的对照。
7、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间日本人投降,沿运河线之淮阴、淮安、宝应、高邮等城市相继解放,华中的苏中、苏北、淮南、淮北四个解放区已联成一片,成为包括三千多万人口的大解放区。此时中央对全国兵力部署有新的调整:将山东一一五师及新四军第三师部队调往东北,将新四军二师、七师及四师所属之九旅调往山东,华中只留一、四师部队合组华中军区,并成立华中分局,以我为分局书记,兼华中军区政委,张鼎丞同志为司令,粟裕、张爱萍两同志为副司令,谭震林同志为副书记兼军区副政委。1944年向江南浙江挺进的一师部队已主动撤回江北,以便集中力量巩固华中阵地,准备迎接国民党的新内战。
此时我及四师师部尚在淮北路西,接电后于10月间赶回淮阴。11月间华中分局与华中军区宣告成立,我们移驻淮安办公,当时即将华中地区重新区划,以原苏中地区划为第一、第二分区,苏北划为第三、第四分区,淮南划为第五、第六分区,淮北划为第七、第八分区,地方党也依次成立八个地委,只留淮南区党委管辖第五、第六地委。在行政上成立苏皖边区政府,李一氓同志任主席,方毅同志任副主席,下设八个专员公署。在军队编制上则将一、四师所属五个旅加上地方独立团编为一、三、四、六、九纵队,以后二师调回的五旅编为第七纵队,组成华中野战军,粟裕同志兼司令,谭震林同志兼政委,这是当时的力量部署和组织阵容。当时我们对地方群众运动的方针,在新解放区主要是开展“反奸清算”运动,在老解放区主要是抓紧“退租退息”运动,此时群众运动蓬勃发展。
1946年1月间,旧政协召开,谭震林同志应召飞往延安,向中央汇报工作,回来后传达中央关于时局的新指示。我们当时过高估计和平局势,从而将各县的区队遣散回家,造成以后战争爆发时兵员补充的困难。4月间我和曾山同志同往延安,会见毛主席与中央其他负责同志,才知道国民党准备内战的阴谋,知道战争不可避免,当即电告华中分局从思想上、军事上、群众工作上立即准备,应付新战争局面。5月间我回到淮安,即根据中央“五四指示”召开了分局及各地委书记联席会议,立即在华中解放区全面进行土改。我们当时依己进行土改的阶级路线是依靠雇贫、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消灭地主,对土地的没收分配是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方针(即对中农土地不动,而将地主、富农的土地同雇农、贫农按人口平分),这个方针深得人心。但在运动过程中也有不少干部叫喊群众运动过火,我们未为所动,仍然坚决贯彻,因此土改运动进展得很快,从6月开始到7月底,不到两个月时间即基本完成,这对华中解放战争的胜利起了极大的作用。
当时只有七地委(原淮北地区)采取机械阶段论,将土改分为先试点而后全面铺开的两个阶段的做法,这种做法在平常时期本来是正确的,但当时战争已经逼近,不允许我们慢慢来,同时淮北是个老解放区,经过了“三起三落”的“减租减息”运动,群众已经充分发动,可以不需要分两个阶段。七地委同志没有看到这个特点,等我们发觉纠正,已经丧失了时机。淮北战争是8月间爆发的,因而淮北土改没有完成,这也是造成以后七分区仓惶撤退的一个原因。当时华中野战军在苏中七战七捷,南路敌人进展很慢,但北路敌人强大兵力却从徐州向淮阴前进,当时我在淮北战场没有打好,西路敌军迫近淮阴,华野主力在苏北前线又来不及调回,我淮阴守备兵力薄弱,而七十四师及桂系第七军前进甚猛,为坚持淮阴,争取多一些时间便于华野后方北移,我们要求二纵队调到淮阴前线配合七纵和皮旅[24]在淮阴城下歼灭七十四师。但由于各种原因,二纵未能及时增援,19日早晨敌七十四师主力便攻进淮城,我华野主力赶到已难以挽回战局,因此9月19日晚我便放弃两淮。
此时北路与南路敌人已汇合为一,敌军比前强大,我不能再分两路应战,因此我们建议中央将山东与华中两个野战军合编为华东野战军,由陈毅、粟裕、谭震林诸同志负责统一指挥,以便集中优势兵力歼敌。接着涟水战役给敌七十四师以重大创伤,并在宿北战役歼敌四十九师,取得大胜。但由于敌人兵力强大继续前进,而中央又是采取诱敌深入,以空间换时间的战略方针,因此1946年年底我们乃奉中央命令撤出华中战场,将主力转到山东作战,华中地区只留地方部队坚持。
我们转入山东后接连取得鲁南、鲁中三次大胜利,以后又在孟良崮全歼蒋匪主力七十四师,因此我们取得了两个月的休息机会。一方面整训补充部队,另一方面又在山东重新开展土改运动。当时山东的土改政策,对富农土地不动,地主可留比贫农多一倍的土地,这样贫农可分土地就不太多了,加上不敢放手发动农民,这就造成当时土改不彻底,群众情绪不高。在7月华东局扩大会议上检讨了这些缺点,改为“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方针,重分土地,群众运动重新高涨。8月间敌人不甘失败,重新调集大军,在山东组织重点进攻,我们在7月间又打了几个消耗战。因此8月以后,黄河以南地区,除胶东少数县城外,所有县城全为敌人占领。
此时华东后方机关即转移渤海,我同张云逸同志在渤海组织华东后方工作委员会,并代表华东局检查渤海土改工作。此时刘邓大军已挺进大别山,华野主力8月间退过黄河,9月间由渤海绕道转到鲁西南和豫东地区,配合二野开辟中原战场。是年底,蒋军回头西调,山东局面乃逐步展开。此时华野的兵员补充、粮款物资供应以及运输、担架等都依靠渤海,渤海人民负担很重,土改过左,群众不满,当时敌人又有从济南、天津夹攻渤海的消息,因此,我们采取紧急措施,一方面停止过左的土改行动,另一方面在机关部队中实行“三大方案”(缩小编制,降低待遇,并将各机关部队后方的小家当全部集中),把各机关部队后方的编余人员和节余出来的粮款物资全部供应前方,以减轻渤海人民负担。现在看来,当时那种紧急措施是巩固后方,争取前线胜利所必不可少的措施。
1948年刘邓大军与华野在河南配合作战,连挫敌军,洛阳、许昌相继解放,中原局面开展。中央调我到中原局工作,邓小平同志是第一书记,陈毅同志为第二书记,我为第三书记,我乃于6月间率领华东干部千余人随陈毅同志前往豫西。此时战争胜负未定,农村中土匪恶霸横行,因此农村中最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包括农民和中小商人、中小地主在内)与地主当权派的矛盾,农民最迫切的要求是剿匪反霸,以求得身家性命之安全,其次才是减租减息。那时农民并不敢要求土地改革,刘邓大军初到大别山时,进行“开仓济贫”,急于分配土地,实际上农民都不敢要,这就叫做“急性土改”,后来发现此路不通,乃停止土改,改为减租减息。我到中原局时正是在这种政策改变之后,因此我们便以剿匪反霸为中心,继之以减租减息来发动群众,当时豫西群众便很快发动起来,豫东方面经过说服当时豫皖苏分局同志之后也逐渐开展起来。
1948年底,郑州开封解放,中原局移住开封,我们才开始研究城市工作。这些城市都是商业、手工业城市,是农产品的集散地,必须畅通城乡交流,才能使城市活跃繁荣起来。但当时我们一般同志却看不到这种规律,而盲目地取缔牙行,限制行商走贩,加上当时铁路未复,这就使当时的开封、郑州等城市陷于萧条状态。我们发觉了这种情况,便开始在开封改变这种错误政策,取消对行商走贩的限制,允许牙行复业,只取缔其垄断行为,对商店规定包税额,简化税收手续,如此开封便逐渐繁荣起来,以后推广到其他城市。在金融方面成立中州银行,发行钞票,以银元兑现,当时的中州币币值稳定。
1948年冬淮海战役开始,歼敌六十万,从此长江以北,便大部解放。1949年2月七届二中全会召开,我第一次出席中央全会。3月间在开封召开中原地区人民代表会议,成立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我当选为主席,以后二野配合三野渡江解放京沪,四野替二野从京汉线南下解放武汉,我又从二野转到四野工作。
8、中南工作时期
1949年3月间二中全会结束时,中央决定将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六省划为一个战略单位,成立一个行政区,将四野调来这个地区,成立华中局及华中军区,以后改称中南局、中南军区,以林彪同志为第一书记兼军区司令,罗荣桓同志为第二书记兼军区政委,我为第三书记兼军区政委。中南区是当时全国最大的行政区,六个省份,人口近一亿七千万,四野部队兼地方武装人数将近80万,需要大批粮款供应。这六个省除河南及湖北部分地区已经解放外,其余都是待解放区,需要大批有经验的干部去建立政权,发动群众,中南局要有机构。因此我即会同林彪同志与中央商定,将原中原局机构转为中南局,将我原从华东带来的千余干部,仍留在中南,将晋冀鲁豫及东北所调数千干部派往中南工作。并与中央商定各省负责人人选。4月间四野南下,5月初武汉解放,南昌、长沙相继解放,中南局和中南军区于6月18日移住汉口。
这个时期,中国革命转到全面胜利,我们不仅占领农村,而且占领了城市。城市是农村经济中心,又是一个新工作,我们还缺乏经验,因此二中全会中央就指示今后工作重心应由农村转移到城市。我4月间回到开封传达这个指示,由于我传达有片面性,给一般干部以这样的印象,好象农村工作可以放松一些,当时河南有些地区就把较强干部从农村调到城市,从而削弱了农村工作,土匪猖獗引起农民不安,这是不对的。
以后林彪同志发现这种偏向,便在党内提出这样一个步骤:即第一步接管好城市,同时接管好农村;第二步,集中力量搞好农村工作,发动农民群众进行土改,彻底消灭封建势力;第三步再全力发展城市工作。林彪同志这种提法是完全正确的。这种方针振奋了全党,把大批干部分派到乡村去工作,为今后土改运动准备前提条件。当时农民运动一般都按照三个阶段进行:即第一步发动剿匪反霸,以打击地主当权派;第二步全面推行减租退押运动;第三步才进到分配土地。
1949年冬我们颁布了减租退押条例,1950年春许多地区是剿匪反霸和退租退押运动连续进行,群众运动大规模展开。但也有一部分干部发生抵触,有的人说退租退押要先行试点,而后铺开;有的人说目前地主已无油水可揩,退租退押不是中心,要发展农业生产才是中心。这种理论显然是不对的,我们曾在长江日报上三论退租退押运动[25],批驳这种错误观点,因此剿匪反霸和退租退押运动便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使农民得到大批粮款,当时光湖南一省就得到十亿斤粮食,从而解决了农民春耕生产资料的困难,这是群运发展的重要关键。在剿匪反霸和退租退押运动中打落了地主阶级的政治优势,树立了贫农优势,又用访贫问苦、扎根串连,先做好点而后推广到面的办法打下了农协组织基础,因此1950年冬便进入轰轰烈烈的分配土地运动。
在这个阶段有些地方出现了和平土改局面,实际是不去发动群众,官办土改,结果是土改不彻底,或者明改暗不改。有些地方则剿匪不得法,兵力分散,或单纯军事剿匪,不发动群众的反霸运动,结果土匪猖獗,恶霸没有打倒,群众不能发动,农村仍然处于动荡局面,使我们工作陷于被动。这些情况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某些干部看轻了封建势力在农村的统治基础,他们以为国民党上层政权被我们摧毁,正规军和地方武装被我们消灭,封建统治便自行瓦解了,而不了解垂死的地主阶级决不能自己让出统治地位,而要靠农民去夺取,靠农民起来消灭地主各种各式的武装,打倒恶霸,废除保甲制度,彻底打落地主优势,确立自己的优势,才能彻底实行土改,才能改变农村政权的实质。而这种农民优势的确立必须依靠本乡村的农民斗争,从基本上来改变当地阶级力量的对比,不能完全依靠外来的力量,外来力量只能作为群众运动的助力,为群众运动创造便利条件,而不能代替群众运动。如果当地农民不能充分发动起来,地主武装就不可能彻底消灭(合法的看家武装,非法的土匪武装,混入我民兵中的隐藏武装),地主骨干分子、恶霸特务就不可能彻底打倒,保甲制度也就不可能彻底摧毁,就是说如果农民觉悟还不高,或者斗争坚决性还不够,如果农民还可以被人蒙蔽利用,那么封建势力就会用各种办法(如混进党、团、民兵、乡政权中来)来维持他们的实际统治,这样土改就当然不可能彻底,农村统治也就不可能变为真正的人民统治,这是很明显的道理。因此就由我写了一篇“关于土地改革几个基本问题”的文章,刊登《长江日报》[26],并广播各地,把这些道理讲透。在广西则集中兵力重点剿匪,并发动群众的反霸运动,这样中南五省的土改就迅速展开,至1952年春就全部完成,时间虽然长了一些,但群众发动比较充分,土改也可能彻底一些,为以后农村工作打下一个较好的基础,这样做我认为还是值得的。
当时只有广东土改尚未完成,原因是中南局当时调给广东的南下干部比较少,而原在广东坚持工作的干部又缺乏领导大规模群众运动的经验,许多干部未经过整风学习思想改造,个别思想不纯,历史不清。某些领导干部中又存在着一种地方主义,对中南局调去的干部不大重用。当时某些人还有一种不正确的看法,认为广东农村的封建势力比北方小,用不着彻底土改。由于这些原因,广东土改进展得就比较慢,已土改地区也不彻底,我们了解了这种情况,便批判了这种右倾思想,批判了地方主义,并把陶铸同志从广西调到广东,又从已完成土改的省份及部队中调了一批有土改经验的干部到广东去,限期完成土改,广东才于1953年春基本完成了这个历史任务。
从1949年冬,我们开始研究城市工作,当时以武汉为中心,林彪同志亲自抓这个工作。中南局在听了武汉市委的汇报之后,作出两条决定:第一,武汉是九省通衢,主要是商业城市,今后发展的基本方向应以工业为主,但当前中心环节应以打通城乡交流恢复商业为主;第二,在恢复商业方面,基本方向是发展国营公司和供销合作社,但当前中心环节应争取私商为城乡交流服务。这个决定是正确的,是适合于当时情况的措施,但1949年9月间我在武汉市第三次党代表会议上传达这个决定时,却过份强调了以恢复商业为主的方针,并把“争取私商”说成为“依靠私商”来恢复城乡交流,这种说法就是不正确的,就是违反了党的路线。这种错误观点一直到去年毛主席明白指出以后,我才觉悟过来。
在研究武汉工人工作中,我们通过武汉总工会赵敏同志等深入群众,发现了工厂中码头中的把头剥削制度及青、红帮等封建组织,这种把头有些是工头,有些是流氓头子。在旧社会里这些工头和流氓头子往往与官僚、军阀、资本家们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工人要在城市里做工,都要经过这些人介绍,或者加入青、红帮,拜他们为师傅,靠他们保护。这些把头和青红帮头子往往拥有几百甚至几千徒弟,他们有自己的一帮流氓打手,又有一部分落后群众受他们支配,因此他们便在一定的码头、街道、工厂中拥有独霸一方的势力。一方面藉此向资本家敲竹杠,另一方面又向工人身上进行剥削,如工头抽工资、青红帮交帮会费、年节送礼等,有些女工和工人家属往往受这些人的欺侮、奸淫,敢怒而不敢言。这种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制度,一直到解放以后相当时期还保持不变。
这种把头制度和青红帮头子一向是资本家统治工人的工具,是威胁工人利益的大敌,从而也是我们发动工人群众的最大障碍。我们了解了这种情况,便由中南局作出决定,要在码头和工厂中开展反封建把头的斗争,作为发动工人运动的第一步。这个斗争首先在码头发动,以后就在各工厂各街道中展开了,武汉工人便觉悟起来,组织起来,武装起来(工人自卫队)。以后又把这个斗争推广到中南其他城市中去,这是做好中南城市工作的重要关键。
1949年12月间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南军政委员会,以林彪同志为主席,我和叶剑英、程潜、张难先为副主席,1950年2月间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宣布中南军政委员会成立,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结束。1952年又改为中南行政委员会,人选仍旧,只加陈铭枢一人为副主席。1950年冬开始大规模地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当时土改正在开展,镇反运动与土改穿插进行,起了互相推动的作用,因而中南镇反是比较坚决也是比较彻底的。中南是大革命的基本区,又是苏维埃时代苏区发展的主要区域,在长期的革命与反革命斗争过程中群众阶级觉悟比较高,但反革命力量也很大,许多省份如两广两湖都出了许多大军阀,社会环境比较复杂,没有彻底的镇反工作,要彻底完成土改是不可能的。
1951年在中央号召下开展三反五反运动,这对资产阶级是一个严重打击,对工人阶级是一个教育提高。当时我亲自抓这个工作,整整搞了几个月,现在看来成绩是很大的,但缺点和副作用也不少,当时所检举出来的老虎[27],以后检查大部分是夸大的或者是架空的。对资本家的五毒有些案件,如贺衡夫的贩毒案,事后审查也是夸大的,后来贺虽释放,并对他道歉,但影响是不好的。这些案件都经我审查过,我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1953年中央成立农村工作部,调我任部长,我乃离开中南到中央来工作。
根据福建省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 1923年,由邓子恢等一批龙岩县进步青年组成的奇山书社创办《岩声》报,社址设立于龙岩白土镇桐冈小学,章独奇为总编辑,张觉觉为总经理,邓子恢负责对外发行。同年9月1日出版创刊号,1926年11月停刊,总共出版44期。该报为32开本,内容为揭露社会黑暗,宣传新思想和新文化。
[2] 陈赞雍,字必邵,江西省崇义县茶汤乡人,1894年农历正月二十二日出生,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农历九月三日病逝于南昌。
[3] 张旭高,字问鸥,福建省龙岩县曹溪董邦村人,1903年5月出生,1924年在集美学校读书时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926年底任(龙)岩(漳)平宁(洋)政治监察署专员,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平和县委书记,1930年赴菲律宾从事教育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在菲律宾积极从事抗日救国运动,1944年1月5日被日军逮捕,惨遭杀害。
[4] 罗明,广东省大埔县枫朗乡人,1901年9月12日生,192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福建地方组织创始人之一,1928年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先后担任过中共福建临时省委书记、福建省委书记、中央苏区福建省委代理书记、中共中央党校教育处长;1934年10月参加长征,遵义会议以后因负伤经组织决定留在贵阳郊区做农运工作,后因未能与地方党组织联系上关系辗转返回家乡任中学教师。全国解放后曾先后担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全国政协委员,1980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党籍,1987年4月28日逝世。
[5] 郭滴人,福建省龙岩县湖洋乡人,1907年12月8日出生,1926年考入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六期学习,在学习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以后历任中共龙岩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中共闽西特委书记、中央苏区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长、红军第十九军五十七师政委、福建军区政治部宣传部长等职,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北省委宣传部长、中共中央局组织部干部科科长,1936年11月28日病逝于陕北保安县。
[6] 蒋蔡,即蒋光鼐、蔡廷锴。
[7] 1928年农历二月十三日,在中共龙岩县委领导下,龙岩县白土区后田乡农民举行武装暴动。当年农历二月还有闰二月。据考订,龙岩后田暴动的日期并非农历闰二月,而是农历二月十三日,即1928年3月4日。
[8] 傅柏翠,福建省上杭县蛟洋乡人,1895年出生,1914年加入孙中山组织的中华革命党,192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来担任闽西红军五十九团团长、红四军第四纵队司令员、中共闽西特委军委委员、闽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等职,1931年被开除党籍。此后,担任国民党保安团团长、永定县长等职。1949年6月宣布起义脱离国民党。全国解放后先后担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民革福建省委主任委员、福建省政协常委、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85年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月30日病逝。
[9] 张鼎丞,福建省永定县金砂人,1898年12月出生,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领导永定暴动,以后历任红四军四纵队党代表、闽西苏维埃政府主席、中央政府土地部长、福建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闽西南军政委员会主席,抗战时期任新四军二支队司令员、中央党校二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军区司令员、华东局常委兼组织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兼省政府主席、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1981年12月16日在北京逝世。
[10] 郭××,即郭柏屏,又名郭慕亮、郭一平,广东省大埔县大麻小留村人,1900年出生,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任中共上杭县委书记、中共闽西特委书记,1929年被派赴苏联莫斯科远东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后不向组织报到,到国民党军政单位任职,参加国民党军统特务组织,1948年任国民党兵工署稽查处副处长。1949年11月重庆解放前夕上山为匪,1951年在四川泸州被人民解放军捕获后处决。
[11] 闽西暴动指挥部,即闽西暴动委员会。1928年7月9日,中共福建临时省委根据闽西各县武装暴动的形势,决定成立中共闽西特委和闽西暴动委员会,并派省委常委王海萍赴永定执行省委这一决定。7月15日,王海萍主持召开了上杭、永定、平和、龙岩四县委负责同志会议,正式成立中共闽西特委和闽西暴动委员会。闽西暴动委员会主席(或称暴动指挥部总指挥)一说王海萍,一说张鼎丞。
[12] 朱毛红军,即中国红军第四军,军长朱德,党代表毛泽东。当时闽西民众称之为朱毛红军。
[13] 林一株,福建省龙岩县曹溪乡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中共龙岩县委宣传部长,闽西苏维埃政府秘书长、裁判部长、肃反委员会主席、政治保卫处副处长。1931年执行“左”倾错误,在所谓“肃清社会民主党”运动中大搞“逼、供、信”,滥杀无辜,给闽西苏区造成了严重损失,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同年9月被闽西苏维埃政府处决。
[14] 陈天章,福建省莆田县新县乡外坑村人,1906年出生,1926年加入共青团,同年转为中共党员,历任中共莆田支部委员、莆田县委组织委员,莆田县人民游击队队长、红军第二○七团政委、福建工农红军游击队第二支队政治部主任,1930年12月26日率部执行作战任务时负伤被捕,12月28日在莆田英勇就义。
[15] 马立峰,又名泽祥,号一山,福建省福安县溪柄镇马厝村人,1909年1月24日出生, 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以后先后担任中共福安县南区区委书记、中共福安县委书记、福安中心县委书记、闽东工农游击队第一支队政委、闽东苏维埃政府主席等职,1935年2月8日被叛徒杀害。
[16] 王占春,福建省龙溪(现龙海市)邹塘人,1905年9月21日出生,1926年冬加入共青团,1927年2月转为中共党员,在当地领导工农武装斗争;1930年参加厦门劫狱斗争,此后历任闽南红军游击队第一支队长、闽南工农革命委员会主席、闽南红军独立第三团政委,1932年6月6日在与敌人作战的战斗中受伤,医治无效于6月12日牺牲。
[17] 李金发,福建省龙海县(现龙海市)颜厝乡口洋村人,1907年出生,早年参加中共领导的工人运动,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任中共漳州中心县委书记,以后历任闽南红军游击队第一支队政委、中共福建省委委员、厦门中心市委委员,1932年4月19日在配合中央红军东路军进攻漳州的战斗中牺牲。
[18] 1933年,邓子恢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财政部,为克服中央苏区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受到了“左”倾错误的严厉批判,被指责为“机会主义的动摇”。1933年8月9日,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作出错误决定,将邓子恢财政部长的职务降为副部长;1934年3月,又给以严重警告的错误处分。1938年3月,项英在南昌新四军军部向邓子恢传达毛泽东的指示,撤销王明“左”倾错误时期对邓子恢的处分。
[19] 西南事变,又称两广事变。1936年,由于国际国内矛盾的急剧变化,国民党内部派系斗争更趋激烈。6月2日,以广东陈济棠、广西李宗仁为首的国民党的西南执行部和西南政务委员会以抗日救国为名,通电全国,要求蒋介石中央政府出兵抗日,随后调动广西、广东军队进兵湖南,以图造成逼蒋抗日的声势。蒋介石立刻调动大军南下,讨伐西南军阀。这一事件被称之为西南事变。
[20] 高敬亭,原名志员,河南省新县人,1901年出生,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当选为光山县苏维埃政府主席,以后历任鄂豫皖边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鄂豫皖中央分局委员、鄂豫皖省委组织部长、鄂豫皖省工农民政府主席、中共豫东南道委书记、红二十五军七十五师政委、红八十师师长、红二十八军政委等职,新四军成立以后任新四军第四支队司令员,1939年6月24日被错杀。1977年4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给予平反,恢复名誉。
[21] 该次战斗即新四军战史上著名的半塔保卫战,时间为1940年3月21日至3月30日。
[22] 原文为“卅天大扫荡”,实际上是三十三天大“扫荡”。
[23] 淮北抗日根据地这几个边区县,其相关的是苏皖两省边界的泗县、五河、灵璧、凤阳、邳县、睢宁、铜山、盱眙、嘉山等县。
[24] 即以皮定钧为旅长的中原军区第一纵队第一旅。当时,皮定钧奉命率部从中原突破国民党重兵包围,到达华东解放区。
[25] 此处关于在《长江日报》发表三论退租退押的回忆有误,应该是五论。这五篇文章是从1950年3月1日至21日以《长江日报》社论的形式发表,即3月1日《开展退租运动渡过春荒》、3月7日《再论开展减租退租运动》、3月10日《三论减租退租运动》、3月17日《四论减租退租运动》、3月21日《充分运用农民代表会议放手发动减租退租运动》。
[26] 这篇文章发表于1950年12月27日《长江日报》第一版,标题为《关于土地改革的基本问题》。
[27] 当时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被揭发出来的贪污分子,被称为“老虎”。
革命生涯的回顾与总结——导读《我的自传》
蒋 伯 英
一 辗转流传的珍贵文本与令人思索的写作背景
邓子恢《我的自传》(以下简称《自传》),先后有三个文本,不妨称其为甲种本、乙种本和丙种本。我以前看到的这三个文本,都不是原件,而且都没有签署成文的时间。经过比较研究,甲种本是初编本,成稿于1956年;乙种本是在甲种本的基础上作了少量补充修改,丙种本又在乙种本的基础作了较大的补充修改。从内容和文字分析,乙种本是“文化大革命”以前作了修改,丙种本则很可能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修改本。去年(2004年)我为撰写《邓子恢与中国农村变革》,到福建省档案馆查找有关资料,无意中见到了邓子恢在1957年送请当时的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叶飞征求意见的《自传》。经过比较,确认该件就是甲种本原件。这份馆藏甲种本《自传》还附有邓子恢致叶飞信,全文如下:
叶飞同志:
我去年春间在广东休养时曾编写了《我的自传》,今年加以整理,把我入党后的工作分为九个时期,第一、大革命时期;第二、闽西苏维埃时期;第三、在福建沿海秘密工作时期;第四、苏维埃中央政府时期;第五、三年游击战争时期;第六、抗日战争时期;第七、解放战争时期;第八、中南工作时期。最后在中央工作时期,尚未脱稿,现将已整理好的印成一本送上,望抽空看一下,如工作繁忙,亦可只看你与我共事时期那一段,有与事实不符和不妥之处望斧正!是盼。
此致
敬礼
邓子恢
一九五七年六月八日
信件系用直排“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信笺”打印,信尾签署的姓名和时间为邓子恢亲笔书写。此次出版《邓子恢自述》,在选用《自传》时,选定甲种本。原因之一该件是最早的一个文本,没有后来历经政治运动之后刻意雕凿的痕迹,距离历史较近,较为客观真实;原因之二该件为档案馆馆藏原件,有邓子恢的亲笔签名,准确可信。
邓子恢为什么要写这份《自传》?按中共党内的一般规律,写个人自传一般是在加入党组织之前,但不会写得很详细;还有一种情况是受组织审查或者是整党整风等政治运动期间,按照要求写出较为详细的自传,有些内容可能写得十分详尽,以备党组织核实查对。但是,1956年正是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时期,中共党内并没有搞政治运动,邓子恢似乎没有必要专门向中央写一份这么详细全面的自传。而从《自传》的格式来看,不仅一开始写了个人姓名、乳名、性别和出生年月、籍贯,还写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和参加革命前的朋友关系,似乎是向组织呈交的十分严肃规范的自传,不象是闲暇之余写下个人历史以为后人传读的私人材料。但是,如果是为呈交党组织而写,应该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但是邓子恢在1956年春写完以后,并没有马上交给中央,而是事隔一年之后再作整理并打印成册寄交给叶飞等相关的战友和同事征求修改意见,并在后来又作了补充修订,才又有了前述《自传》乙种本和丙种本。
据当时邓子恢的秘书周戈千回忆,1955年冬,邓子恢对他说,中央要求写一份自传。至于为什么要求邓子恢写自传,他并没有说明。根据邓子恢的安排,先由他口述,周戈千记录并整理。但是因为内容多且涉及许多人名、地名,邓子恢的普通话有较重的福建口音,周戈千的记录不很准确,邓子恢乃决定自己动手写。所以,这份《自传》实际上是邓子恢亲自完成的,大约是从1955年冬开始,1956年春写成,1957年经整理以后,再打印分送给战友和同事们征求意见。至于后来是否再作修改并送呈中央,尚未见到确切的记载。
为什么1955年冬中央要求邓子恢写《自传》?我们不能不联系到1955年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一场争论。邓子恢针对急躁冒进的偏向,坚持“宁肯少些,但要好些”的方针,打好基础,稳步前进,用三个五年计划完成农业合作化;毛泽东主张加快发展,与邓子恢发生了严重的分歧。特别是在1955年7月31日和10月先后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和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对邓子恢作了严厉的批评,指责邓子恢违背了中央的方针路线,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甚至不点名地批评邓子恢是搞“分散主义”、“闹独立王国”。为此,邓子恢在七届六中全会上不得不“抱着十分沉痛的心情”作了检讨。
周戈千回忆邓子恢写《自传》,正是七届六中全会之后,而且是中央要求邓子恢写的。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中央认为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犯有严重错误,必须作出全面而深刻的反省。人们都知道,通过写自传,总结自己的一生,特别是总结参加革命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成绩与缺点,系统地清理自己的思想路线问题,是延安整风以来的一条重要经验。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邓子恢花了几个月时间,写成了这篇《自传》。
关于《自传》的乙种本和丙种本,始终没有见到邓子恢修改的这两种原稿。留存在研究人员手中和其亲属保存的都是打印材料。从修改的文字看,乙种本只对“闽西苏维埃时期”之后的少量人名、地名有所修订,增补了少量文字,对全文内容没有什么影响。丙种本的修改则较大,明显带有“文化大革命”的痕迹。例如甲种本和乙种本写到建国初期中南地区的土地改革,指出乡村中农民的优势必须依靠本乡村的农民斗争,“不能完全依靠外来的力量”,丙种本在这里加进了一段:“伟大领袖毛主席经常指示:‘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显然是增添了“文革”的色彩。
《自传》丙种本的末尾,还很突出地增加了一行:“9、中央工作时期(尚未脱稿)”。这一行字是甲种本和乙种本所没有的。正如邓子恢1957年给叶飞的信中说,“把我入党后的工作分为九个时期”。但是他只写到“8、中南工作时期”,便没有再写下去,写完这一时期的最后一句话是“1953年中央成立农村工作部,调我任部长,我乃离开中南到中央来工作。”从丙种本在“文革”期间作的修改和最后添加的“9、中央工作时期(尚未脱离)。”这一情况,似可认为,邓子恢的这篇《自传》是一份没有完成的未定稿,当然也就不可能作为正式材料呈交中央。
二 重点叙述和理论总结的完美结合
邓子恢撰写这篇《自传》时,行将花甲之年。人生到了这个年岁,对已经成为历史的生命旅程的回顾,不再仅仅是细微末节的记忆,更多了一层理性的解剖与审视。尤其是如邓子恢这样的人物,其人生道路的曲折复杂与丰富多彩,很难以寥寥二万余字详细描述。因此,《自传》的最大特点是用极其简约而朴实的文字,作了史事的回顾与理论总结相结合的陈述。
作者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杰出的政治活动家,纵观其一生,其人生命运无不与人民解放、国家独立与发展的事业息息相关;然而他又是一个生活在人间极富喜怒哀乐感情色彩的社会活动家,他的生命活动穿越从清朝末年的衰败到中华民国兴亡和人民共和国的崛起。作者的笔触所及,既有个人与家庭命运多舛的细致描述,有贫苦农民谋求翻身解放的心理体验,也有政治决策的经历和运筹帷幄的理论阐述。因此,《自传》虽然篇幅不长,却涵盖了1953年以前作者57个春秋的全部经历,内容极为丰富。
《自传》的重点是作者在1926年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后的职业革命生涯,对于此前个人简历的叙述不足千字。但是我们却从着墨不多的描述中,看到了一个贫苦知识青年的家庭变故,看到了他由一个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爱国青年向共产主义革命者转变的复杂过程。其间既有对康有为、梁启超君主立宪思想的景仰,也有对孙中山三民主义的追求,甚至还有对无政府主义的向往。邓子恢的人生追求与思想嬗变,反映了他那个时代许多青年知识分子的共同特征,同时也刻上了他个人成长道路的鲜明特点。对于这一进程,邓子恢在《自传》中得出的结论是:“总结此时期我的思想是由爱国主义进步到信仰社会主义,这主要是受五四运动及革命书报的影响,但由于我家庭的贫苦及所受旧社会种种压迫有极大关系。”
如果说,《自传》对于邓子恢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前的简单描述是他人生道路的序幕,那么关于他1926年入党以后直至1953年调到中央工作以前的历史描述,是这篇《自传》的主体。邓子恢这26年的个人经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缩影。作者把这26年划分为8个时期。其中,他把自己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经历分为4个时期,另外4个时期分别是第一次大革命时期、抗战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和在中南工作时期(即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此不难看到,《自传》的重点内容是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人们都知道,邓子恢是群众运动专家,又是农民运动专家。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共领导的群众运动主要是农民运动。邓子恢的突出成就,主要体现在农民运动方面。我们翻开《自传》,关于发动与领导农民运动的记述贯穿始终,不管在哪个时期,邓子恢都在农民当中,领导他们为自己的利益,也是为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奋斗不息。他在对入党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情的描述,就是农民运动:“1926年入党后即在江西崇义县从事农民运动”。关于自己在第一次大革命时期的全部活动,他记述了从领导崇义五一暴动、回到龙岩家乡引导农民开展减租斗争到组织农民协会,取得了一整套初步的农民运动的经验。邓子恢正是由投身于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从此开拓了他职业革命家的辉煌人生。
《自传》告诉我们,邓子恢开展农民运动的经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从农民利益出发。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农民运动,最终目标是摧毁封建土地制度,按照党的阶级政策,把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同时,把农民组织起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代表自己利益的民主政权和工农武装,开展武装斗争,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自传》的全部内容当然是极为丰富多彩,但是关于这一方面内容的回顾,无疑是最为重要也是最出色的部分。
《自传》关于邓子恢开展农民运动的记述很多,其中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这样几件:一是领导龙岩后田农民暴动,主持永定溪南土地分配并制订分田办法,制定闽西土地革命方针。二是在创建闽西革命根据地期间创造性地提出“抽少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方法,创办粮食调剂局以及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有这些,不仅在福建是开天辟地的首创,在全国也是有相当的影响。三是在福建沿海的福安、连江、漳州等地由启发农民阶级觉悟到把农民组织起来反对封建剥削的斗争,为后来闽东闽南地区农村革命运动的兴起播下了火种,奠定了基础。
在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邓子恢关于农民土地问题的思想与理论已经走向成熟,特别在减租减息政策的运用方面,根据形势与农民利益的不同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七分租,分半给息”的主张和“反霸”、“算旧账”和“退租退息”的主张。他不仅参与了中央“五四指示”的制订,而且在执行过程中提出了“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土地分配原则,保证了解放区农民根据党的政策迅速地从地主阶级手里夺取土地,大大促进了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邓子恢的农民运动理论,日臻成熟完善,在解放战争时期形成了“三个阶段论”。《自传》对此作了简要的总结,这就是“第一步发动剿匪反霸,以打击地主当权派;第二步全面推行减租减押运动;第三步才进到分配土地。”根据这一理论,邓子恢主持下中南地区六省二市的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自传》内容的重点固然是农民土地问题与农村变革,但还反映了邓子恢其他多方面的活动,有关于农村革命根据地(包括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创立与建设、关于红军和新四军思想政治建设、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关于反对党内“左”右倾错误斗争。这些内容,贯穿于邓子恢革命生涯的全过程。阅读这份《自传》,令人犹如身临于邓子恢生活与战斗的那个激荡的社会大变革年代,犹如当面聆听邓子恢用他那略带福建龙岩方言的声调,以他那特有的激情和深沉的话语,娓娓追述他前半生的传奇经历。
这份《自传》与过去其他许多人物写的自传有一个不同的特点,这就是不仅仅描述历史的场景与个人活动的事实,而且每每在对某个时期的经历作重点叙述以后,以不小的篇幅从理论上进行归纳与总结,指出成功经验与失误的教训。这样的总结,显然不只是个人的心得体会,而是作为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对历史的反思,上升到理论层面,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财富。
我们也注意到,这样的理论总结并不是《自传》述及的每一个时期都有。邓子恢只是对8个时期当中的第二、三、五、六时期作了这样的理论总结。这就是闽苏维埃时期、在福建沿海秘密工作时期、三年游击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这4个时期,正是邓子恢在民主革命时期革命活动的实践和理论创新方面最为突出的时期。
《自传》的阶段性总结,极具针对性和理论性,都是对这一时期的工作方针与政策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分析,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特别是对工作中的失误或失败的教训,毫不掩饰推诿。例如对闽西苏维埃时期的总结,《自传》在肯定了自己能够正确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取得了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学会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解决了以前从未解决过的许多问题”,同时又承认在富农问题上“认识模糊,因此,当时在反富农政策上过左”。再如1931年闽西苏区由于“左”倾错误,发生了肃清所谓“社会民主党”的严重错误,其主要责任人是闽西苏维埃政府肃反委员会主席林一株。邓子恢当时虽然已经不在闽西工作,但《自传》仍写了这样一段话:“虽然肃反时我已离开闽西,但由于开始用人不当,我也应负一部分责任。”在目前已经出版的许多回忆录中,很少见到这样坦诚的检讨和自我批评。
《自传》的理论总结,着重于执行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和阶级路线的经验与教训。其中关于抗日战争时期的部分,关于历史经历约4000字,理论总结却写了2000余字,详细分析了新四军关于执行中央方针路线的经验教训、关于抗日战争时期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以及邓子恢本人的认识,并且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作出了恰当的评价。
显然,这份《自传》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个人历史的叙述,而是把个人历史与党的事业联系起来,把个人的思想行为上升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层面,进行考察与总结。也可以说,邓子恢是以批判的眼光审视了自己前半生的革命生涯,用理性的思维检索个人的历史轨迹,又把已经成为历史的实践进行理论的分析与评判,从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
可惜的是,这份《自传》毕竟不过二万余字,难以反映邓子恢1953年之前丰富多彩的历史面貌。好在他在后来留下了不少回忆录和口述记录。这些回忆材料对他《自传》中未能详加叙述的若干重大历史事件,作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例如《龙岩人民革命斗争回忆录》、《崇义初期革命斗争的回忆》、《福安农民运动的开端》、《三年游击战争》、《新四军的两条路线斗争与发展壮大》等等。我们把这些回忆录一起收录于本书,将会使得人们对邓子恢1953年以前的人生道路得到更加详细的了解。
邓子恢